具备法人资格的乡镇、街道集体企业在实行风险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收债公司债权人起诉的如何处理。 1993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对于承包企业在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纠纷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发生诉讼时,承包人仍在承包的,收债公司以该企业为诉讼当丰人承担责任,承包人可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承包合同另行处理。 2.发生诉讼时,原企业倒闭已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而且按承包合同的约定,承包人对企业亏损负有责任的,收债公司可以原承包人为诉讼当事人,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接收了企业财产的,也应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并在接收的企业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发生诉讼时,励志故事原承包合同已经期满或被依法解除,原承包人没有按承包合同约定交付承包金或者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承包人对其承包期间的债务应当承担责任的,可以企业为被告,企业要求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收债公司可将原承包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由企业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由承包人按照承包合同向企业承担责任。
巴林右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北部,是科尔沁草原的重要组成部分。全旗总面积10256平方公里,人口16.74万,辖19个苏木乡镇,是一个以牧业为主的半农半牧旗。由于自然条件差,土地沙化严重,经济基础差,结构单一,商品经济极不发达。农牧民长期过着艰苦的生活。1986年被列为国家重点扶持县时,全旗贫困户占总户数35%。巴林右旗辖4个镇、2个乡、10个苏木:大板镇、巴彦琥硕镇、宝日勿苏镇、巴彦汉镇、朝阳乡、羊场乡、索博日嘎苏木、查干沐沦苏木、沙巴尔台苏木、岗根苏木、幸福之路苏木、巴彦塔拉苏木、查干诺尔苏木、益和诺尔苏木、胡日哈苏木、西拉沐沦苏木。经过数年全方位的扶贫开发工作,巴林右的贫穷状况有了根本好转。到1992年,全旗工农业总产值已突破2.76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800元,进入了率先解决温饱的行列。在扶贫开发中,他们突出抓了科技进步、发展乡镇企业和兴办经济实体等几方面。如今,这里已成为赤峰北部能源及通讯枢纽。丰富的资源、优惠的政策及淳朴的民风给此地的大规模开发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前景。